关于粉尘环境用除尘系统的要求:
一、 相关标准:
1、 总则:GB 15577《粉尘防爆安全规程》。
2、 通用要求:
AQ 4273《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》。
GB/T 17919《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》
3、 专用要求:
AQ4228:木材;AQ4229:粮食;AQ4232:塑料;AQ4241:纺织;
AQ4272:铝镁;GB19881:亚麻;GB19081:饲料等等。
4、 防爆电气要求:
GB12476.1《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
GB12476.2~5:不同防爆型式专用要求。
二、 在爆炸性粉尘环境中粉尘可分为下列三级:
1 、ⅢA级为可燃性飞絮:如棉花纤维、麻纤维、丝纤维、毛纤维、木质纤维、人造纤维等。
2 、ⅢB级为非导电性粉尘:如聚乙烯、苯酚树脂、小麦、玉米、砂糖、染料、可可、木质、米糠、硫黄等粉尘。
3 、ⅢC级为导电性粉尘。如石墨、煤、铝、镁、锌等。
以上两点总结:
1、 具体的粉尘环境应先确定,因为不同的粉尘类型采用的除尘方式和具体要求是不相同的,要满足相应专用标准的要求。
2、 要先满足国监制定的相关防爆安全标准规定,再满足电气防爆标准的规定,而我们对安规的理解不够全面,需专业人员设计。
3、 对于除尘系统的防爆措施主要大致以下几点:
1)、内部措施:
A、基本要求:滤芯防静电,非金属材料防静电,所有部件要有可靠的接地,内部无死角,所有夹角圆弧化处理,法兰连接的部件需要做导电跨接。
B、防爆措施:配置泄爆装置(爆破片)、抑爆措施、惰化装置(惰性气体保护内部)中的一种或多种。
C、控制要求:包括进、出风口压差,进、出风口和灰斗的温度,清灰参数(清灰周期、清灰间隔等),监控和声光报警等功能。
D、其他措施:根据现场工况的火花产生情况,在进风口选择隔爆阀或火焰探测和熄灭装置。
2)、电气防爆:
根据现场实际情况,采用对应易爆环境下的防爆电器产品,如:防爆电机,防爆压力传感器,防爆温度传感器,防爆控制装置,防爆尘位检测开关,防爆声光报警器等。
4、据行业内部了解,国家安全监管局还出台一些相关的指南文件,对于粉尘爆炸事故越来越重视。而电气防爆只是其中的一部分,国内检验机构对此类产品的受理态度相当谨慎,我们也是如此。